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注意事项
作者:南京建筑律师 发表时间:2017-10-10 12:40:11 来源:建筑工程律师网 阅读: 585次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中,业主与建筑企业往往对于工程造价发生争议,通常的解决办法之一是由法院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事务所对工程总价进行司法鉴定,并最终以鉴定结论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最终依据之一。然而,因司法鉴定涉及专业机构对专业问题的鉴定,往往会增加诉讼时间和成本。因此,在申请司法鉴定之前应综合考虑以下事项:
1.固定价的部分不予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因此,如果施工过程中不存在设计变更,就不能对工程总价申请司法鉴定。
2.在固定价合同当中,如果存在设计变更或增加工程量,且双方对于该部分的工程价款如何计算没有约定,则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3.在申请司法鉴定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自己对工程价款或工程量的主张是否能够得到审价机构的认可和支持。不能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申请审价,否则最后很可能审了一年却没有得到好处,反而浪费了诉讼时间并承担了巨额的鉴定费。
4.在双方差距不是很大的情况下,尽量协商,能不申请就不申请。例如,南京建筑工程律师前不久经办的一个顾问单位的小案子,业主与建筑企业对于工程总价的差距只有30多万元,而鉴定费要10万元,因此最终原被告双方都同意在法院的主持下调解,这样就为双方节省了诉讼时间及成本,对双方都有好处。
5.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司法审价也是如此,双方都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审价机构也不能支持你的审价申请。例如,因为设计变更导致增加的隐蔽工程量,图纸上没办法看出来,那就必须取得甲方或监理的签证,否则审价机构是不可能给你计算这部分增加工程款的。
建筑工程律师网首席南京建筑律师姬传生,建筑经济师,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员;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十八年专业建筑工程律师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多次获江苏省及南京市优秀建筑工程律师称号,精通建筑工程律师事务,担任工程公司法律顾问;解答专业建设工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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