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合同发包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作者:南京建设工程律师 发表时间:2017-10-06 09:59:36 来源:建筑工程律师网 阅读: 588次2013版施工合同范本出台后,对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要权利义务不再统一规定,而是采用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将其权利义务分散到每一个具体的条款之中。概括起来,发包人的主要权利义务有: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提供符合施工条件的场地及办理各种证照,提供临时艮施和材料堆场;
(2)按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各种材料和设备并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
(3)及时处置工程中的有关问题,办理工程签证;
(4)对已完工程量进行审核,随时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检查,要求承包人返工或彦补;
(5)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提出修改意见:
(6)工程竣工结算;
(7)接受合格工程并支付工程价款;
(8)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9)与承包人订立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10)对承包人办理的证件提供协助义务。
建筑工程律师网首席南京建筑律师姬传生,建筑经济师,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员;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十八年专业建筑工程律师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多次获江苏省及南京市优秀建筑工程律师称号,精通建筑工程律师事务,担任工程公司法律顾问;解答专业建设工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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