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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变更和解除纠纷

作者:南京建设工程律师     发表时间:2017-10-03 19:23:29     来源:建筑工程律师网     阅读: 399次

  一、若系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的,则应按补充协议、施工签证、洽商等方式解决纠纷。

  二、若发包人以一方的指令、通知等要求承包人变更的,则应参照施工合同约定就变更的部分确定相应价款。若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而擅自变更的,则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三、施工合同解除纠纷分为有权解除而产生的纠纷、无权解除纠纷、协商解除而产生的纠纷。

建筑工程律师网首席南京建筑律师姬传生,建筑经济师,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员;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十八年专业建筑工程律师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多次获江苏省及南京市优秀建筑工程律师称号,精通建筑工程律师事务,担任工程公司法律顾问;解答专业建设工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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