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95295-888
156-95295-999
当前位置: 建筑工程律师 > 工程施工 > 施工管理项目经理疏于管理、处理法律事务不慎致公司承担巨额损失

项目经理疏于管理、处理法律事务不慎致公司承担巨额损失

作者:南京建筑律师     发表时间:2017-10-10 12:52:10     来源:建筑工程律师网     阅读: 553次

  A公司承建某高速公路,其分包商B公司因结算问题与项目部协商未果后,利用项目后期整理竣工资料期间项目部章管理不严的漏洞,伪造结算协议和结算书并偷盖了A公司的项目部章,之后分包商B公司以A公司欠其工程款600万元为由提起诉讼,一审判决A公司败诉。在诉讼过程中,A公司分包给B公司的项目经业主审计后,A公司实际上仅需要再支付50万元给B公司即可。A公司败诉后重新聘请建筑工程领域的专业律师代理二审,在二审当中,法院在A公司代理律师的据理力争下终于启动了工程款司法审价程序,目前司法审价正在进行当中。

  【南京建筑工程律师评析】

  在上述案例中,项目经理有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让公司承担了风险:(1)项目管理过于粗放,项目部章管理存在严重疏漏,造成伪造的结算书被偷盖项目部章,最终蒙受损失的是建筑企业。(2)遇有法律事务却不谨慎处理。在案件一审时,项目经理为了省钱,也为了图方便,就在当地随便找了一个律师,而该律师并不具备建筑工程领域的专业知识,在诉讼过程中,连一些很基本的法律问题都搞错了,以致一审当中的某些观点无法得到法官的认可,直接导致败诉。所幸A公司在一审败诉后立即另行聘请了在建筑工程领域知名度很高的专业律师作为二审诉讼的代理律师。在二审的过程中,在充分听取了代理律师的意见后,法官为慎重起见,启动了工程款司法审价程序,此举给A公司带来了胜诉的希望。

  【南京建筑工程律师提示】

  建筑企业应当特别重视项目部章的管理,切不可随意丢放,必须有专人保管,以免因被人偷盖致使公司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另外,建筑领域的法律诉讼具有相当大的专业性,对律师的要求很高,最好是聘请相关领域的专业律师代理,不熟悉建筑行业的律师确实难以胜任建筑工程纠纷案件的诉讼代理工作,往往会导致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甚至会“赔了夫人又折兵”,使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很好的维护。

建筑工程律师网首席南京建筑律师姬传生,建筑经济师,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员;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十八年专业建筑工程律师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多次获江苏省及南京市优秀建筑工程律师称号,精通建筑工程律师事务,担任工程公司法律顾问;解答专业建设工程律师咨询.
南京建筑律师联系方式
南京建筑律师咨询手机微信同号:15996298111
专业建设工程律师网址www.jsjsls.com
南京建筑律师事务所地址: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座14楼
Copyright © 2010-2020 建筑工程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