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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应遵循的原则

作者:南京建筑工程律师     发表时间:2017-10-06 10:05:41     来源:建筑工程律师网     阅读: 359次

  1、除施工总承包合同已有约定外,专业施工分包必须经发包人认可;

  2、专业施工分包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施工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3、专业施工分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不得全部转包或者部分再分包;

  4、专业施工分包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施工总承包人共同向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建筑工程律师网首席南京建筑律师姬传生,建筑经济师,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员;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十八年专业建筑工程律师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多次获江苏省及南京市优秀建筑工程律师称号,精通建筑工程律师事务,担任工程公司法律顾问;解答专业建设工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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