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单位将打桩工程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分包合同
作者:南京建筑律师 发表时间:2017-10-10 15:41:57 来源:建筑工程律师网 阅读: 525次问:总包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中的某一部分(如打桩工程、铝合金门窗工程)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这样的分包合同是否有效?
南京建筑律师:我认为这个合同是有效的。因为铝合金门窗工程属于装修工程不属于主体工程,那么就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只是需要铝合金门窗工程施工的资质,这是一个问题。打桩工程在实践当中有着不同的认识,有的人认为打桩是主体工程的一个部分,有的人认为打桩不是主体工程的一个部分。我倾向于打桩是主体结构的一个部分,至于能否分包,这取决于总承包人有没有基础施工的资质。如果没有资质,那么在承发包合同当中约定打桩可以分包的,这个分包也是合法的。只要建设单位同意,分包单位是有资质的,而且合同约定这一部分是可以分包的。当然,合同当中如果没有约定,施工单位把打桩工程分包出去,有主体工程分包的嫌疑。因为打桩工程发生问冠就会引起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所以,单位工程的某一个分部分项工程要看具体情况,看它是否属于主体结构工程的一个部分。比如说地下连续墙,地下连续墙的这个分包工程也是需要讨论的,和主体结构工程有没有关系?法律法规现在没有对这样的问题有进一步明确的规定,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当中最好的方式是在合同里面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发生争议只有据理力争,由法官自由裁量。
建筑工程律师网首席南京建筑律师姬传生,建筑经济师,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员;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十八年专业建筑工程律师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多次获江苏省及南京市优秀建筑工程律师称号,精通建筑工程律师事务,担任工程公司法律顾问;解答专业建设工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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