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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道要求(消防通道要求)

作者:建筑工程律师     发表时间:2019-10-29 14:08:31     来源:建筑工程律师网     阅读: 845次

  消防车道要求

  消防车道是指供消防车灭火时通行的道路。其设置可以保证消防车在火灾时顺利到达火场,消防人员迅速开展灭火战斗,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火灾损失。消防车道的要求,包括消防车道的设置形式、消防车道的净高、净宽、转弯半径和回车场地及承受荷载。

  一、消防车道的设置形式

  消防车道常见的设置形式有环形车道、尽头式消防车道、穿越建筑的消防车道和与环形消防车道相连的中间消防车道等形式。针对不同类别的建筑、露天堆场和储罐区,具体要求有:

 

编号

类别

要求

1

工厂、仓库

工厂、仓库区内设置消防车道。对于1.高层厂房,2.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甲、乙、丙类厂房和3.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乙、丙类仓库,消防车道的设置形式为环形,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2

民用建筑

对于1.高层民用建筑,2.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3.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4.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消防车道的设置形式为环形,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高层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车道可设置在沿建筑的一个长边,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3

沿街建筑和设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

1.对于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总长度大于220m的建筑,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四周设置环形消防车道。2.对于设有短边长度大于24m的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3.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得有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

4

汽车库、修车库

IV类汽车库和修车库外,消防车道的设置形式为环形,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和另一边设置。

5

露天堆场、储罐区

1.可燃材料露天堆放区,2.液化石油气储罐区,3.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4.可燃气体储罐区,当超过一定储量时,消防车道设置形式为环形。1.对液化石油气储罐区,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3.可燃气体储罐区和4.占地面积大30000可燃材料堆场,还需设置与环形消防车道相连通的中间消防车道。

  二、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高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小于4.0m,其坡度不宜大于8%。

  三、消防车道的荷载

  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有些情况需要利用裙房屋顶或高架桥等作为灭火救援场地或消防车道时,更要仔细核算其相应的设计承载力。

  四、消防车道的最小转弯半径

  中间消防车道和环形消防车道的交接处必须满足消防车转弯半径的要求。目前,我国普通消防差的转弯半径为9m,登高车的转弯半径为12m,一些特种车辆的转弯半径为16-20m.

  五、消防车道的回车场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有两处与其他车道相通,对于尽头式消防车道,应检查其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面积一般不小于12m×12m,高层民用建筑的回车场面积不宜小于15m×1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回车场面积不宜小于18m×18m。

建筑工程律师网首席南京建筑律师姬传生,建筑经济师,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员;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十八年专业建筑工程律师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多次获江苏省及南京市优秀建筑工程律师称号,精通建筑工程律师事务,担任工程公司法律顾问;解答专业建设工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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