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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是不是实际施工人?

作者:南京建筑律师     发表时间:2017-10-10 14:56:51     来源:建筑工程律师网     阅读: 617次

  南京建筑工程律师答:实际施工人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提出的概念。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具体包括六类:第一,转包的承包人;第二,违法分包的承包人;第三,未取得建筑企业资质的承包人;第四,超越资质等级的承包人,但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除外;第五,没有资质而借用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承包人;第六,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建筑企业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建筑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其应当具有项目经理资质。

  因此,南京建筑律师认为,项目经理与实际施工人是两个概念。他们之间有如下区别:(1)从主体上说,实际施工人可以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以及自然人;项目经理仅限于自然人。(2)从资质及资格上说实际施工人的资质是指其资质等级,即指企业综合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承包能力和建设业绩经资质审查合格后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而项目经理资质是自然人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且必须经过专门考核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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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律师网首席南京建筑律师姬传生,建筑经济师,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员;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十八年专业建筑工程律师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多次获江苏省及南京市优秀建筑工程律师称号,精通建筑工程律师事务,担任工程公司法律顾问;解答专业建设工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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