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开标的情形
作者:建设工程律师 发表时间:2017-10-03 19:51:20 来源:建筑工程律师网 阅读: 563次1、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建筑工程律师网首席南京建筑律师姬传生,建筑经济师,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员;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十八年专业建筑工程律师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多次获江苏省及南京市优秀建筑工程律师称号,精通建筑工程律师事务,担任工程公司法律顾问;解答专业建设工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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