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资质违法行为应承担的主要法律责任
作者:南京建筑工程律师 发表时间:2017-10-08 15:58:00 来源:建筑工程律师网 阅读: 467次施工企业资质违法行为应承担的主要法律责任如下:
一、企业申请办理资质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隐瞒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欺骗、贿赂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未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资变更手续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无资质承揽工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三、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四、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五、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即违法分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承包单位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
六、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建筑工程律师网首席南京建筑律师姬传生,建筑经济师,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员;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十八年专业建筑工程律师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多次获江苏省及南京市优秀建筑工程律师称号,精通建筑工程律师事务,担任工程公司法律顾问;解答专业建设工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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