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95295-888
156-95295-999
当前位置: 建筑工程律师 > 工程施工 > 施工管理竣工档案的形成和编制要求

竣工档案的形成和编制要求

作者:南京建筑工程律师     发表时间:2017-10-06 15:11:00     来源:建筑工程律师网     阅读: 545次

  一、竣工档案的形成

  1、在单项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要在已收集、整理和归档的工程文档基础上,按建设项目业主统一规定的要求,整理一套合格的档案资料及完整的竣工图纸,交建设项目业主;

  2、全面竣工验收时,建设项目业主必须对全部工程的档案资料按归档范围、文件内容、文件性质等,以单项工程进行整理,分别按管理文件、项目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法律性文件等类别进行组卷、排列、编目,形成竣工档案,提交竣工验收委员会。

  二、竣工档案的编制要求

  竣工档案应依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规范》以及《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规定,按照安全、系统、完整、准确、规范、及时的基本要求进行编制。

上一篇: 竣工档案的主要内容
下一篇:工程移交
建筑工程律师网首席南京建筑律师姬传生,建筑经济师,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员;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十八年专业建筑工程律师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多次获江苏省及南京市优秀建筑工程律师称号,精通建筑工程律师事务,担任工程公司法律顾问;解答专业建设工程律师咨询.
南京建筑律师联系方式
南京建筑律师咨询手机微信同号:15996298111
专业建设工程律师网址www.jsjsls.com
南京建筑律师事务所地址: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座14楼
Copyright © 2010-2020 建筑工程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