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时间?
作者:南京建筑工程律师 发表时间:2017-10-08 20:00:30 来源:建筑工程律师网 阅读: 356次工程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如经双方签字确认竣工日期的,应以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这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当双方对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时,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作为竣工日期,而不是以承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作为竣工日期,这里指的是一般情况,不包括发包方拖延验收的情形。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了申请竣工验收的报告,而发包人迟迟不予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而不是以后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在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建设工程转移占有之日为竣工日期。
建筑工程律师网首席南京建筑律师姬传生,建筑经济师,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员;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十八年专业建筑工程律师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多次获江苏省及南京市优秀建筑工程律师称号,精通建筑工程律师事务,担任工程公司法律顾问;解答专业建设工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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