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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

作者:南京建筑工程律师     发表时间:2017-10-08 15:47:28     来源:建筑工程律师网     阅读: 307次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认定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建设工程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处理原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黑白合同”效力的认定

  建设工程中的黑白合同又称作阴阳合同,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的两份或两份以上实质性内容不同的合同,通常把经过招投标并且备案的合同称为白合同,把与白合同有实质性不同内容的发包方和承包方约定实际履行的合同或补充协议叫作黑合同。

  认定白合同与黑合同的条件:

  一、白合同成立的条件:

  1、合同必需经过招投标,而且中标是有效的。

  2、经过招投标的合同必需备案。

  二、黑合同成立的条件:

  合同的条款必需有实质性的内容与白合同不同。

  什么是合同实质性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据此可以认为建设工程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范围是:工程项目、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期限、工程价款和计价方式、安全生产要求、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

  黑白合同的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黑合同变更了白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条款,该条款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被确认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黑白合同的表现形式

  一种形式是黑合同在中标之前签订,此形式的黑白合同,其实质是规避建设工程招投标,属于虚假招投标。白合同和黑合同均为无效合同。

  另一种形式是黑合同在中标之后签订,这种情况下,黑合同与经过备案的白合同有实质性不同的条款,该条款无效。

建筑工程律师网首席南京建筑律师姬传生,建筑经济师,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员;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十八年专业建筑工程律师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多次获江苏省及南京市优秀建筑工程律师称号,精通建筑工程律师事务,担任工程公司法律顾问;解答专业建设工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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