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95295-888
156-95295-999
当前位置: 建筑工程律师 > 工程施工 > 工程研究建设工程纠纷之黑白合同的纠纷

建设工程纠纷之黑白合同的纠纷

作者:南京建设工程律师     发表时间:2017-10-03 19:25:55     来源:建筑工程律师网     阅读: 380次

  一、所谓“黑白合同”(或称阴阳合同),并非一个具体的合同,而是指合同当事人出于某种利益考虑,对同一合同标的物签订的、价款存在明显差额或者履行方式存在差异的两份合同,其中一份作了备案登记,而另一份仅由双方当事人持有,未进行备案登记。其中登记备案的合同,称为“白合同”(或称阳合同),仅由双方当事人持有的合同称为“黑合同”(或称阴合同)。

  二、黑白合同的效力问题

  《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根据以上法律和司法解释,法律界普遍认为黑合同是无效合同,出现纠纷后,应当以经过备案登记的白合同为结算依据。

建筑工程律师网首席南京建筑律师姬传生,建筑经济师,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员;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十八年专业建筑工程律师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多次获江苏省及南京市优秀建筑工程律师称号,精通建筑工程律师事务,担任工程公司法律顾问;解答专业建设工程律师咨询.
南京建筑律师联系方式
南京建筑律师咨询手机微信同号:15996298111
专业建设工程律师网址www.jsjsls.com
南京建筑律师事务所地址: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座14楼
Copyright © 2010-2020 建筑工程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