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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施工的几个阶段如何做好证据的收集保管?

作者:南京建筑律师     发表时间:2017-10-10 12:45:06     来源:建筑工程律师网     阅读: 519次

  (一)合同签订阶段

  在协议书和通用条款中规定,对合同当事人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包括签订合同时已形成的文件和履行过程中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文件两大部分。

  1.订立合同时已形成的文件

  (1)施工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将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二)开工阶段

  开工阶段的证据文件包括:

  1.合同(黑白合同):

  2.合同各项附件(尤其是最终报价文件、图纸等部分):双方签字盖章:

  3.材料设备的到货检验资料;

  4.材料设备的使用前检验资料。

  (三)履约过程中

  履约过程中可以收集的证据有:

  1.施工许可证:

  2.甲方要求延期开工的函件;

  3.回填土的证据、土方外运的证据;

  4.租用发电设备等的证据;

  5.甲方要求暂停施工的证据;

  6.施工配合等非乙方原因导致工期或质量问题的证据;

  7.会议记录:

  8.验收记录;

  9.证明付款条件满足的证据(主体钢构初验合格后付20%、结算款、保修款);

  10.停水停电及工期顺延的证据;

  11.等待施工指令的证据;

  12.固定甲方违约的证据;

  13.甲方要求设计变更的证据;

  14.甲供材料或甲方指定材料、设备、配件的证据——工期和质量责任;

  15.竣工报告的提交证据;

  16.工程交付使用的证据;

  17.区分房屋质量责任的证据(寻找有实力的分包)。寻找有实力的分包队伍:找经过合法工商登记的企业,而非个人——涉及:

  (1)产品质量及分包工程质量赔偿的追偿(注:公司法);

  (2)工伤责任;

  (3)管理费的合法性。

  寻找分包还应注意:分包应经过建设单位同意,建设单位指定分包或材料供应商,应留下书面证据——涉及质量责任的承担。

  (四)竣工结算阶段

  1.竣工结算报告;

  2.竣工结算报告的提交证据、对方签收证据;

  3.工程联络单。

建筑工程律师网首席南京建筑律师姬传生,建筑经济师,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员;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十八年专业建筑工程律师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多次获江苏省及南京市优秀建筑工程律师称号,精通建筑工程律师事务,担任工程公司法律顾问;解答专业建设工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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