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适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8条有关问题的复函
作者:南京建筑工程律师 发表时间:2014-03-16 19:40:10 来源:建筑工程律师网 阅读: 673次建设部关于适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8条有关问题的复函
河北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适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58 条有关问题的请示》(冀建法(2005)53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建设工程在房屋建筑中一般是指单位工程。
二、工程合同价款是指双方商定认可的价款。
建设部
二00六年一月二十日
河北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适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58 条有关问题的请示》(冀建法(2005)53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建设工程在房屋建筑中一般是指单位工程。
二、工程合同价款是指双方商定认可的价款。
建设部
二00六年一月二十日
建筑工程律师网首席南京建筑律师姬传生,建筑经济师,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员;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十八年专业建筑工程律师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多次获江苏省及南京市优秀建筑工程律师称号,精通建筑工程律师事务,担任工程公司法律顾问;解答专业建设工程律师咨询.
南京建筑律师联系方式
南京建筑律师咨询手机微信同号:15996298111 专业建设工程律师网址www.jsjsls.com
南京建筑律师事务所地址: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座14楼
南京律师建筑工程专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