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工程律师解读发包人机会利润损失
作者:南京建筑律师 发表时间:2017-10-10 13:13:28 来源:建筑工程律师网 阅读: 377次发包人机会利润损失是指由于工期延长,致使发包人无法将在该工程中投入的资源及时释放,进而失去新的工程建设机会所造成的利润损失,如发包人为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施工现场安排了数名技术管理人员,并为前述人员支付薪酬。如果项目如期完工,发包人可以将前述工作人员投入到其他项目中去为发包人创造新的价值,但在工程延期的前提下,发包人仅能将前述人员保留在工程现场,就同时失去了为其他项目创造价值的机会。
实践中,机会利润常常与预期利润混淆。简单举例来说,当一个厂商决定利用自己所拥有的经济资源生产一辆汽车时,就意味着该厂商不可能再利用相同的经济资源来生产30辆摩托车。因此可以说,生产一辆汽车的机会利润是生产30辆摩托车而可能给厂商带来的收益,而预期利润则是厂商生产汽车能获得的潜在收益。
建筑工程律师网首席南京建筑律师姬传生,建筑经济师,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员;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十八年专业建筑工程律师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多次获江苏省及南京市优秀建筑工程律师称号,精通建筑工程律师事务,担任工程公司法律顾问;解答专业建设工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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