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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价格起伏的含义

作者:建筑工程律师     发表时间:2017-10-10 13:15:24     来源:建筑工程律师网     阅读: 359次

  施工合同的履行时间往往较长,过程中较易出现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起伏或法律变化引致其价格波动的现象,该等变化一般会造成承包人施工成本的增加或减少。对于承发包双方来说,将面临是否必须因此进行合同价格调整或如何进行调整的问题,此问题处理不当极易引致争议和纠纷。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承发包双方未在施工合同中对市场价格的合理涨跌幅度予以约定或约定不明,则当遇到物价大幅下跌时,发包人将无法按照本项内容向承包人提出索赔,仅能基于情势变更原则请求调整工程价款。

  南京建筑工程律师指出,工程实践中,虽然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材料等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期间会出台一些文件规范建筑材料等价差调整问题,但因该类文件通常为规章以下级别的规范性文件,存在法律适用层级问题,且通过行政手段调整解决施工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始终不符合市场经济和合同自由的原则。因此,为使发包人在面临物价下跌时向承包人提起的索赔要求更可能获得支持,建议发包人首先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格调整机制进行明确约定,如双方使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3版合同》等示范文本的,在通用条款中列有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的方法,承、发包双方可选择任一种方法调整合同价格。但需要注意的是,应就市场价格波动到多大幅度可以调整合同价格、合同价格调整的范围、调价所引用的造价信息来源、数据、计算方式以及相关责任和风险承担方式进行明确约定,避免因价格计算方式不同而引发争议。发包人在确定合同价格的调整机制时,需要研究分析的问题包括中标签约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的关系、拟建工程招标中最高投标限价的合理性、市场近期价格波动状况、工程技术难易程度等方面,继而确定是否采用价格调整机制,以及采用何种方式、如何确定市场价格波动幅度、是否需要采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等,对于招标发包的项目,这些事项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先行确定。而作为承包人在合同订立阶段,应当谨慎对待合同中约定的价格调整条款,发现有混淆或不清晰之处要及时提请发包人澄清,以避免后期发生争议和纠纷。其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充分了解当地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做好应对措施。建议发包人及时收集与调整价格有关的信息与资料并留存备用。最后,对于价格调整可能造成的权责影响要进行合理评估,争取与承包人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和纠纷。

建筑工程律师网首席南京建筑律师姬传生,建筑经济师,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员;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十八年专业建筑工程律师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多次获江苏省及南京市优秀建筑工程律师称号,精通建筑工程律师事务,担任工程公司法律顾问;解答专业建设工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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