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中标人拒签合同
作者:建筑工程律师 发表时间:2017-10-09 11:43:46 来源:建筑工程律师网 阅读: 386次实践中,招标人因自身战略规划、工程规划调整,现场未完成“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土地)或“六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邮、通信、通暖气、平整土地)而不具备施工条件等原因,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拒签施工合同的情形较多,中标人因建筑市场竞争非常激烈,竞得招标工程已实属不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不签施工合同的情形虽然较少,但也有发生。例如,中标人以较低价格中标的,其可能在中标后就中标价格与招标人协商,如招标人不同意增加合同价款的,中标人可能拒签施工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施工合同的,招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没收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除此之外,招标人因中标人拒签施工合同产生损失的,可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损失。
建筑工程律师网首席南京建筑律师姬传生,建筑经济师,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员;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十八年专业建筑工程律师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多次获江苏省及南京市优秀建筑工程律师称号,精通建筑工程律师事务,担任工程公司法律顾问;解答专业建设工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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