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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利润的损失释义

作者:建筑工程律师     发表时间:2017-10-09 11:18:14     来源:建筑工程律师网     阅读: 325次

  所谓承包人“机会利润损失”,是指承包人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失去了本来可以承揽其他新工程获得利润的机会而由此遭受的损失。若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长,通常情况下承包人不得不继续在本工程项目上保留相当数量的设备、人员和流动资金,而不能按原计划把这些资源转移到其他工程项目上,因而失去创造更多利润的机会。通常机会利润损失被认为是推测形成,属于信赖利益保护的范畴,该项索赔请求在英美法系中常获支持。承包人在非因其自身原因导致延期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可以考虑提出此项索赔请求。

  对商业公司来说,利用一定的时间或资源生产一种商品的同时会失去利用这些资源生产其他最佳替代品的机会,生产前述最佳替代品可能带来的收益就是机会成本。机会成本是经济学原理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在制定国家经济计划的过程中,在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中,在新产品开发中,乃至工人的职业选择中,都存在机会成本的问题。

建筑工程律师网首席南京建筑律师姬传生,建筑经济师,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员;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十八年专业建筑工程律师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多次获江苏省及南京市优秀建筑工程律师称号,精通建筑工程律师事务,担任工程公司法律顾问;解答专业建设工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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