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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减少导致合同单价变更的释义

作者:建筑工程律师     发表时间:2017-10-09 10:33:02     来源:建筑工程律师网     阅读: 483次

  我们已经探讨了由于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变更导致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的问题,下面我们将进一步讨论由于发包人调整工程量而引致承包人索赔的一种典型情况,即由于工程量减少而导致承包人主张调整合同单价。

  工程量清单是目前最为流行的一种建设工程计价模式,所谓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指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人按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清单项目及工程数量,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招标人根据针对同一清单的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比选,确定中标单位。工程量清单为各投标人提供了一个机会均等的报价平台,同时也为招标人比选各投标主体的报价提供了便利。

  在工程量清单模式中,投标人会对具体的工程项目子目投报综合单价,该综合单价一般系在综合考虑工程项目子目的内容、数量后提报。通常来说,当一项工程项目子目的工程量较大时,因为每单位工作量摊销的固定成本较低,综合单价一般较低,而当一项工程项目子目的工程量较少时,因为每单位工作量摊销的固定成本较高,综合单价一般较高。因此,为保证投标报价的公正性,就要求招标人在制作工程量清单时要准确地计算项目工程量,避免因工程量不实而引致与承包人之间的争议,造成承包人索赔。

  当然,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还经常出现的一种情况就是由于后期的大量或重大变更,造成具体工程项目子目的工程量显著增加或减少,这种情况下也有可能会触发工程项目子目的单价调整机制。

建筑工程律师网首席南京建筑律师姬传生,建筑经济师,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员;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十八年专业建筑工程律师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多次获江苏省及南京市优秀建筑工程律师称号,精通建筑工程律师事务,担任工程公司法律顾问;解答专业建设工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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