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报价
作者:南京建筑工程律师 发表时间:2017-10-08 20:11:32 来源:建筑工程律师网 阅读: 409次投标报价工作主要内容
(一)复核或计算工程量
(二)确定单价,计算合价在投标报价中,复核或计算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实物工程量以后,就需确定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并按招标文件中工程量表的格式填写报价,一般是按分部分项工程内容和项目名称填写单价与合价。
计算单价时,应将构成分部分项工程的所有费用项目都归入其中。人工、材料、机械费用应是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及其相应的市场价格计算而得。
(三)确定分包工程费
(四)确定利润
(五)确定风险费
(六)确定投标价格
投标报价计算原则
投标报价是承包工程的一个决定性环节,投标报价的计算是工程投标的重要工作,是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招标人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主要标准来选择中标者,中标价也是招标人和投标人就工程进行承包合同谈判的基础。投标报价是投标人进行工程投标的核心,报价过高会失去承包机会;而报价过低,虽然可能中标,但会给工程承包带来亏损的风险。因此,报价过高或过低都不可取,必须做出合理的报价。
(1)以招标文件中设定的发承包双方的责任划分,作为考虑投标报价费用项目和费用计算的基础;根据工程发承包模式考虑投标报价的费用内容和计算深度。
(2)以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作为投标报价计算的基本条件。
(3)以反映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企业定额作为计算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基本依据。
(4)充分利用现场考察、调研成果、市场价格信息和行情资料,编制基价,确定调价方法。
(5)报价计算方法要科学严谨,简明适用。
标底价格的审查
(一)审查标底的目的
审查标底的目的是检查标底价格的编制是否真实、准确,标底价格如有漏洞,应予调整和修正。如总价超过概算,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以压低标底价格作为压低投资的手段。
(二)标底价格审查内容
(1)标底价格的计价内容,包括承包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方法及招标文件的其他有关条款。
(2)标底价格组成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的单价、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取费、税金,以及主要材料、设备需用数量等的计算确定。
(3)标底价格相关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措施费(赶工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现场因素费用、不可预见费(特殊情况)、所测算的在施工周期内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的波动风险系数等。
(三)标底价格的审查方法
标底价格的审查方法类似于施工图预算的审查方法,主要有:全面审查法、重点审查法、分解对比审查法、分组计算审查法、标准预算审查法、筛选法、应用手册审查法等。
标底价格的编制
(一)标底价格的计算方式
工程标底的编制,需要根据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如设计文件和图纸的深度、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招标人的特殊要求、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规定等,选择合适的类型和编制方法。
如果在工程招标时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标底价格应按施工图纸进行编制;如果招标时只是完成了初步设计,标底价格只能按照初步设计图纸进行编制;如果招标时只有设计方案,标底价格可用每平方米造价指标或单位指标等进行编制。
标底价格的编制,除按设计图纸进行费用的计算外,还需考虑图纸以外的费用,包括由合同条件、现场条件、主要施工方案、施工措施等所产生费用的取定,如依据招标文件或合同条件规定的不同要求,选择不同的计价方式;依据不同的工程发承包模式,考虑相应的风险费用;依据招标人对招标工程确立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合理确定相应的质量费用;依据招标人对招标工程确定的施工工期要求、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考虑必需的施工措施费用和技术措施费用等。
根据我国现行工程造价的计算方法与习惯做法,在按工程量清单计算标底价格时,单价的计算可采用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
(二)编制标底需考虑的其他因素
(1)标底价格必须适应目标工期的要求,对提前工期因素有所反映。
(2)标底价格必须适应招标人的质量要求,对高于国家验收规范的质量因素有所反映。
(3)标底价格计算时,必须合理确定间接费、利润等费用的计取。
费用的计取应反映企业和市场的现实情况,尤其是利润,一般应以行业平均水平为基础。
(4)标底价格应根据招标文件或合同条件的规定,按规定的工程发承包模式,确定相应的计价方式,考虑相应的风险费用。
(5)标底价格必须综合考虑招标工程所处的自然地理条件和招标工程的范围等因素。
标底表格
(一)采用综合单价法编制标底的表格
(1)标底编制说明;
(2)标底价格汇总表;
(3)主要材料清单价格表;
(4)设备清单价格表;
(5)工程量清单价格表;
(6)措施项目价格表;
(7)其他项目价格表;
(8)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计算表。
(二)采用工料单价法编制标底的表格
(1)标底编制说明;
(2)标底价格汇总表;
(3)主要材料清单价格表;
(4)设备清单价格表;
(5)分部分项工程工料价格计算表;
(6)分部分项工程费用计算表。
标底文件主要内容
(1)标底编制的综合说明。
(2)标底价格,包括标底价格审定书、工程量清单、标底价格计算书、现场因素和施工措施费明细表、工程风险金测算明细表、主要材料用量表等。
(3)主要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用量表。
(4)标底附件,包括各项交底纪要、各种材料及设备的价格来源、现场的地质、水文、地上情况的有关资料、编制标底价格所依据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特殊施工方法等。
(5)标底价格编制的有关表格。
标底价格的概念
标底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的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是依据国家规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计算出来的工程造价,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的期望价格。标底由成本、利润、税金等组成,—般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及投资包干限额内。
《招标投标法》没有明确规定招标工程是否必须设置标底价格,招标人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自己决定是否需要编制标底价格。一般情况下,即使采用无标底招标方式进行工程招标,招标人在招标时还是需要对招标工程的建造费用做出估计,使心中有一基本价格底数,同时由此也可对各个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做出理性的判断。
对设置标底价格的招标工程,标底价格是招标人的预期价格,对工程招标阶段的工作有着一定的作用。
(1)标底价格是招标人控制建设工程投资、确定工程合同价格的参考依据。
(2)标底价格是衡量、评审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尺度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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