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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订立书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作者:南京建筑工程律师     发表时间:2017-10-08 16:05:59     来源:建筑工程律师网     阅读: 450次

  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行为的协议。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对方作出同意的承诺,合同即可成立,将合同内容落入字里行间便形成书面合同。书面合同的意义在于:1、书面合同记载着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可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与责任,为履行合同和解决纠纷奠定基础;2、书面合同记载着标的物质量、数量、规格,价款,以及履行时间、地点等内容,是全面、适当履行合同的基本依据;3、施工合同诉讼与仲裁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一方必须提供证据证实己方主张,书面合同是最有力证据之一。

  制作书面施工合同可以采用:1、示范文本+补充协议式:直接适用建设部、国家工商局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或者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条件,再根据具体情况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2、当事人草拟+律师审查式:当事人先行草拟施工合同,再提交专业律师,由律师修改、审查;3、律师全程参与式:专业律师全程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合同谈判,以招投标文件为依据,制作书面施工合同。

建筑工程律师网首席南京建筑律师姬传生,建筑经济师,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员;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十八年专业建筑工程律师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多次获江苏省及南京市优秀建筑工程律师称号,精通建筑工程律师事务,担任工程公司法律顾问;解答专业建设工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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