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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和PPP等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模式的简介

作者:南京建筑律师     发表时间:2017-10-10 12:44:03     来源:建筑工程律师网     阅读: 353次

  南京建筑律师认为:“中国建筑企业的未来运营模式选择主要有以下三种:

  第一种模式为遵循欧洲和日本建筑企业发展的路径,利用在建筑承包领域积累的优势,进入设计、项目管理、运营等领域,通过一体化提供较为全面的工程服务来获取利润的运营模式,标杆公司为法国万喜。

  第二种模式为借建筑工程的优势深度进入房地产行业(工厂化生产),进而渗透到房地产金融业,典型的例子是美国Centex,借助在建筑和建材方面的专业优势,公司进入了房地产业务、房地产金融业务、标准化生产等,从而转型为房地产服务商。

  第三种模式为坚守建筑主业,剥离与建筑无关的业务,典型代表是瑞典的Skanska。此类建筑企业的最大风险为行业的周期性所带来公司业绩的不稳定。”

  在中国经济仍处转型期,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内经济进入下行期周期的严峻时刻,建筑企业必须认真审视自身的资源与能力,进行全方位创新,抓住机遇,防范风险,方能稳步快速发展。

  南京建筑工程律师认为:基础设施相关的工程项目投资运营也能够有效地拉动建筑企业业务并提升盈利能力,而且当前中央也出台了一系列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的措施,建筑企业应积极抓住这个机遇,往产业链的上游转移,实现战略转型。这是有实力的建筑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未来发展路径之一。在国家4万亿投资的大背景下,应该加强研究并抢先运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融资(BOT和PPP等),抓住4万亿的机会,让企业发展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对建筑企业而言,采用BOT和PPP等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方式,从单纯施工到不仅参与施工,还参与项目前期策划、投融资、施工和运营等过程,会带来较多市场机会和利润空间,这在国内外曾经一度成为热点。南京建筑工程律师有实力的建筑企业也可以将其作为长期战略目标予以考虑。但是,南京建筑工程律师一定要对BOT和PPP等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方式带来的很多新的课题有充分的认识和准备。比如,项目融资问题、投资额大、融/投资周期长、融资成本较高、收益的不确定性大、各项合同文件繁多、复杂,以及要求有项目融资和运营经验的专业机构、专业人才提供法律、商务和技术上的有力支持等。

建筑工程律师网首席南京建筑律师姬传生,建筑经济师,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员;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十八年专业建筑工程律师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多次获江苏省及南京市优秀建筑工程律师称号,精通建筑工程律师事务,担任工程公司法律顾问;解答专业建设工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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