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律师网介绍
南京建筑工程律师网以江苏专业建设工程律师团队为依托,汇集知名南京建筑工程律师.网站专业建筑工程律师毕业于中国一流法律院校,多位建筑律师拥有建筑工程专业硕士博士学位,建筑工程专业基础知识扎实,部分建设工程律师律师具有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并且具有从事建筑工程司法审判工作经历,能够承办复杂建筑工程纠纷案件,特别擅长工程合同,工程结算,工程索赔律师业务. 南京专业建筑工程律师团队由首席南京建筑工程律师姬传生领衔,团队成员的专业建筑工程律师来自知名建筑律师事务所,深谙建设工程律师公司管理实务,并且与建设工程评估鉴定机构合作广泛,提供专业建筑工程律师顾问服务和工程纠纷案件诉讼建筑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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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审价与工程评估
作者:admin
日期:2018-04-17 02:24:39
来源:南京建筑律师
点击:578
工程审价与工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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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预算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联系与区别
作者:南京建筑工程律师
日期:2017-10-04 07:56:17
来源:南京建筑律师
点击:1188
工程概预算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联系与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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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在有无禁止建筑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的规定?
作者:admin
日期:2017-10-04 07:36:04
来源:南京建筑律师
点击:452
建筑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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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审定
作者:admin
日期:2018-04-17 02:34:09
来源:南京建筑律师
点击:720
如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审定的单位,对工程造价争议又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指定具有司法工程造价鉴定贷质的机构进行造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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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指定审计单位的审价结果是否合理?
作者:admin
日期:2018-04-17 02:25:36
来源:南京建筑律师
点击:516
业主委托审价机枸代表其进行结算审核的行为只要不与合同约定相冲突,应当是可以的,但审价结果应当在得到承包人的认可后方可作为工程的最终结算价款。若承包人不予认可,可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委托鉴定。业主的审价报告只能作为其单方的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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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发包双方的审价结果、审计机构结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以哪个
作者:南京建筑工程律师
日期:2017-10-04 04:41:30
来源:南京建筑律师
点击:498
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应以当事人的约定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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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未提供工程款收取发票,发包人可否拒付工程款或要求返还已
作者:admin
日期:2018-04-17 02:46:37
来源:南京建筑律师
点击:500
一般情况下,承包人未提供工程款收取发票,发包人不可以拒付工程款或要求返还已付工程款;除非当事人对此另有特别约定。当然,如承包人在收取全部工程款后仍拒开发票的,发包人可诉请其履行开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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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合同结算依据的政府文件被撤销,一方当事人可否主张按实结算
作者:admin
日期:2018-04-17 02:45:44
来源:南京建筑律师
点击:595
双方当事人在经过利益与风险的权衡后选择以某政府文件确定的计价标准或方法作为合同结算依据的,并不是适用该政府文件的效力,而是在适用包含在该文件中的计价标准或方法,即选择的并不是文件本身,而是选择的文件内容。因此,作为合同约定的工程结算的一种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