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承包人原因导致投料试车不合格释义
作者:建筑工程律师 发表时间:2017-10-09 11:03:20 来源:建筑工程律师网 阅读: 400次投料试车属于工程试车中的一种试车方式,其不同于其他试车方式之处在于投料试车原则上应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组织实施。
所谓投料试车,是指在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全部正常运转后,整条生产线加人生产原料的整体试运行。投料试车是验证生产线可否正常投产的最后一个步骤。
如果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组织投料试车,投料试车不合格的责任该如何承担呢?对此,《99版合同》并未予以说明。而《2013版合同》进步之处即是针对前述问题,作出如下表述:“投料试车合格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投料试车不合格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投料试车不合格的,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也就是说,如果造成投料试车不合格的责任无法归结于承包人,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整改,由此增加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应由发包人承担。
建筑工程律师网首席南京建筑律师姬传生,建筑经济师,法学教授,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员;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五年高校教师学术功底,十八年专业建筑工程律师经验,三所大学研究机构教育背景,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多次获江苏省及南京市优秀建筑工程律师称号,精通建筑工程律师事务,担任工程公司法律顾问;解答专业建设工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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